德国专家认为,企业要从废旧木材中取得可观经济效益,一是制定长期的供给和收购合同,建立一个适当的收集、回收、运输物流系统。二是利用已被实践证明了的技术回收废旧木材。三是使生产工艺与原料特性相适应。
日本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有法规的强大支撑目前,日本森林覆盖率已达到68%,但在废旧木材回收利用方面却高达82%。其中,2004年建筑废旧木材回收利用高达89%。关键也是强有力的支撑是法规的支持。
在日本有关废旧木材回收利用的法规有《环境基本法》、《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废弃物处理法》、《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容器包装回收利用法》、《建设回收利用法》、《绿色购入法》等。其中规定产生废弃物的工厂有回收所产生废弃物的责任。对废弃物的保管、收集、搬运、再生、处理都有明确规定。回收渠道明确由市、县、村委会层层负责。对建筑废材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