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缆的埋深应符合表3.1的要求。
敷设地段或土质
埋深(米)
备注:
普通土(硬土)≥1.2
半石质(砂砾土、风化石)≥1.0
全石质≥0.8
从沟底加垫付10厘米细土的上面算起
流砂≥0.8
市郊、村镇≥1.2
市区人行道≥1.0
穿越铁路、公路≥1.2
距道碴底或路面
沟、渠、水塘≥1.2
农田排水沟(沟宽1米以内)≥0.8
光缆线路标石的埋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接头、光缆拐弯点、排流线起止点、同沟敷设光缆的起止点、光缆特殊预留点、与其它缆线交越点、穿越障碍物地点以及直线段市区每隔200米,郊区和长途每隔250米处均应设置普通标石。
2)需要监测光缆内金属护层对地绝缘、电位的接头点均应设置监测标石。
3)有可以利用的标志时,可用固定标志代替标石。
4)标石埋深60厘米出土40厘米,标石周围土壤应夯实。
5)普通标石应埋设在光缆的正上方。接头处的标石应埋设在光缆线路的路由上,标石有字的一面应面向光缆接头。转弯处的标石应埋设在光缆线路转弯的交点上,标石朝向光缆弯角较小的一面。当光缆沿公路敷设间距不大于100米时,标石可朝向公路。
6)标石用坚石或钢筋混凝土制作,规格有两种:一般地区使用短标石,规格应为100×14×14厘米;土质松软及斜坡地区用长标石,规格为150×14×14厘米。
7)标石编号为白底红(或黑)漆正楷字,字体端正,表面整洁。编号应根据传输方向,自A端至B端方向编排。一般以一个中继段为独立编号单位。
敷设水底光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控制光缆布放速度和规定位置;
2)敷设过程中,光缆不得在河床腾空,不得打小圈;
3)敷设过程中和敷设以后,应监测光纤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以确保水底光缆的敷设质量;
4)敷设长度应按复测路由时确定的光缆长度,一般水底光缆应伸出堤外或岸边50米;
5)当设计规定光缆在河底按弧形敷设时,应以测量时的基线为基准,向上游做弧形敷设。
光缆施工和布放定位是时,不得弯折或形成90度直角弯;动态弯曲(如施工时),对管道、架空光缆,弯曲半径应大于20倍光缆外径;对直埋光缆,弯曲半径应大于25倍光缆外径;布放定位时,对管道、架空光缆,弯曲半径应大于10倍光缆半径;对直埋光缆,弯曲半径应大于12.5倍光缆外径。切忌光缆严重弯曲导致打“死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