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认证分为“”和“省级”两级,分别适用于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省级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按国家和省两级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分别监督管理。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可按证书上所批准列明的项目,在检测(检测、测试)证书及报告上使用本标志。
计量认证资质与实验室认可资质不同,他实际上源于政府授,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证书号码:(2004)量认(国)字(H2402)号, 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相同。
只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才能够从事检测检验工作,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 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所以,找检测机构一定要找具有CMA资质的机构,否则,检测结果没有法律效力。
CMA认证流程:
1.向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提交计量认证申请资料(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
2.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公室对申请资料进行书面审查;
3.通过书面审查,依据计量认证的评审准则,由省或国家计量认证办安排委托技术评审组进行现场核查性评审;
4.通过现场评审,符合准则要求的检测机构,由省或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计量认证证书、计量认证机构印章,并上互联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