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函也可以作为执行合同中所谓假定条件或暂时条件的一种保证。假定条件是两个有关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就己达成的协议,征求双方的支持或能够取得当时的特定支持,而暂时条件则具有一定的实质性意义,是需要把握后期限完成相关程序从而使合同生效的条件。如果签署了银行保函,当事人即能放心签订合同,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等情况下,保函人将有义务按照保函的约定,支付债权人所要求的金额,同时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银行保函还有另外一个重要功能,就是担保企业的财务支付。当一家企业申请贷款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因财务上的问题无法及时还款的情况,此时,银行保函就可以发挥作用,以确保贷款人的权益。银行保函可以给开户行提供保证,即贷款人可以确保贷款后顺利还清所有贷款,保证开户行回收贷款资金,同时也能保证贷款人享有稳定的财务状况。
差额保函:
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招标文件会设置一个风险控制价(一般为招标上限价的85%,亦有例外,具体看招标文件规定),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与风险控制价之间的差额担保,可以用保证金的方式,亦可用保函的方式,用保函方式提交的,该保函即为差额保函(风险控制价-中标价=差额)。一般差额保函金额超过中标价的20%,风险较大,原则上不予办理。
预付款保函除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使用外,也适用于货物进出口、劳务合作和技术贸易等业务。例如,在成套设备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带有预付性质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价款。在这种交易中,进口人在签订合同后,向出口人开立履约保证书,由银行保证进口人按合同规定按期支付价款,同时,出口人也向对方开立还款保证书。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货,银行保证及时偿还进口人已付款项的本金及所产生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