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1.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2.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新台币壹拾贰万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4.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5.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6.立据日期。
7.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为了确保贷款的回收,能有可靠的担保,一般借贷的担保有以下三种方法:
1.取得抵押权。由借款人提供不动产,为贷款人设定优先受偿的物权,并至地政事务所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
2.取得质权。由借款人拿动产或权利(如珠实、古董;股票、公司债券等)给贷款人作担保。
3.找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注明“连带保证人连带保证借款人***切实履行贷款契约各条款之约定”,并由连带保证人在契约上亲自签名盖章。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年利率不得超过36%。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将无效。借款人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36%的利息。
我国民间借贷利息构成了两条线和三个区域。约定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的属于司法保护区,超过36%的属于无效区,介于两者之间的属于自然债务区。法律对不同区域的利息约定有不同的规定。
从2022年8月22日起,民间借贷的利率从之前的14.8%降至14.6%。借款人在此之后,如果超出该利率的利息部分,可以拒绝支付。
根据法律规定,超过合法利率范围的利息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债务人即使还清了违法利息,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
民间借贷的利率应在36%以下,并以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合法范围。借款人在利率超过合法范围的情况下有权拒绝支付违法利息,并可以向法院追回已支付的超出范围的利息。